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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最新政策 |
发布时间:2021-08-17 15:49:27| 浏览次数: |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01 国家政策 国务院: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 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70万公里左右。推动卫星通信技术、新一代通信技术、高分遥感卫星、人工智能等行业应用,加强智能化载运工具和关键专用装备研发,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智能化通用航空器应用。 国务院:30条意见指导我国实现绿色转型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出8项共30条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月23日,工信部官网显示,2月20日工信息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发布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编制本规划纲要。 ![]() 规划期为2021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本规划纲要预计2021至2035年的运输需求呈增长趋势,其中:旅客出行需求稳步增长,预计2021至2035年旅客出行量年均增速为3.2%左右;货物运输需求稳中有升,预计2021至2035年全社会货运量年均增速为2%左右,邮政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速为6.3%左右。 工信部、公安部:推进货车“大吨小标”专项整治 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约谈了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责令生产企业立即收回整改同型号隐患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规生产销售“大吨小标”车辆。下一步,两部门将持续推进货车“大吨小标”专项整治,严格查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改装等行为,进一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工信部调整2020年“双积分”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针对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抵偿的三项政策调整措施。 一是分别给与怠速启停、换挡提醒、制动能量回收等循环外技术车型百公里油耗0.15升、0.1升、0.15升(12伏为0.05升)的减免优惠。 二是允许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 三是对于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乘用车企业2020年度产生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减按80%计算。 建议汽车芯片供应企业高度重视中国市场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电子信息司与主要汽车芯片供应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装备工业一司、电子信息司建议,汽车芯片供应企业高度重视中国市场,加大产能调配力度,提升流通环节效率,与上下游企业加强协同,努力缓解汽车芯片供应紧张问题,为中国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交通运输部:将加强网约车行业反垄断 交通运输部表示,交通运输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规范和支持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将加强反垄断,强化行业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 2月9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通知称,汽车是消费市场的“顶梁柱”。 01 扩大新车消费。包括优化汽车限购政策,支持农村汽车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汽车平行进口管理,加大汽车促消费力度,丰富汽车消费金融服务。 02 发展二手车消费。包括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便利二手车交易,推动二手车信息开放共享,创新二手车流通模式。 03 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包括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04 培育汽车后市场。包括促进汽车配件流通,培育汽车文旅消费,壮大汽车租赁市场,依法有序发展汽车改装市场。 05 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包括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完善交通出行消费环境。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规范新版2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参数配置及核查工作,加强车辆技术管理,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核查规范》),新版《核查规范》即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核查规范》正文共10条,其中新增2条,优化调整4条,对规范适用范围、在用车核查要求等进行了重要调整。 一项重大调整是《核查规范》统一了核查程序,不再对过渡期设置相应的核查要求,即依据车辆型号进行查询检索,列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的,开展正常核查并记录核查结果;未列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的,终止核查,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这也是考虑到截至目前,涉及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均已全面实施,不涉及过渡期车型。 《核查规范》调整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挂车这一项核查要求,并且明确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从事普通货物经营的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这几类车型不需进行核查。对于在用车核查也明确了“豁免”要求,即本身已经取得营运手续的在用营运车辆,因所有权转移、转籍等手续变更且办理时间未超过90天的,以及正常经营期延续的,不需要进行达标核查。 02 地方政策 上海: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超120万辆 2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文件指出,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 上海公布新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车实施办法 END 专注能源 放心充电 ![]() 顺荣捷 让充电更快捷 顺应行业趋势,打造绿色生态为荣 ![]() ![]() CONTACT US 【苏州顺荣捷电动汽车充电站】 苏州高新区金山路234号 【苏州永利生活广场充电站】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28号(玉山路口) 【上海顺荣捷汽车充电桩蕴川路站】 上海宝山区127省道蕴川路白沙园路南 ...... 这里有前沿的能源科技资讯 完善的能源充电系统 国家“新基建”倡导的项目 长按下图关注,了解更多信息 ![]() 上海顺荣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 : Shunrongjie-EV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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